关于开展2022—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“五四”评优工作的通知
供稿:自动化团委 编辑:高瑞欣 审核:史大威、王美玲 发布日期:2023-03-14 阅读次数:
各基层团支部、 全体团员:
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,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,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,传递学习二十大、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正能量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传承“延安根、军工魂”红色基因,弘扬yl34511线路中心精神,根据校团委要求,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将启动2022-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“五四”评优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评要求
1.参评个人须为yl34511线路中心团员,2022级研究生(硕博连读生除外)不参评。
2.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(含)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,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。
3.2021—2022 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—2023 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;2021—2022 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—2023 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 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。
4. 团员参评综合考量《青年大学习》的完成度、团日活动参与度等数据,团支部参评综合考量《青年大学习》完成率、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日常团务完成情况等。
二、评选项目设置
1. 等额评选项目
优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支部
2. 差额评选项目
主题教育活动特色项目、优秀社团、“雷锋”团队、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、优秀新媒体栏目。
详见《评优项目说明》(附件1)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 3月14日—3月31日
各基层团支部广泛动员申报,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进行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院级评选、申报工作。
2. 4月1日—4月15日
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,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,并进行为期3 天的公示。
3. 4 月下旬
校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
四、材料提交
1. 提交时间:3月26日前
2. 申报方式
(1)等额评选
优秀团员申报方式:欲申报的团员先向所在团支部申请,每个团支部自行推选2名团员至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并提交《优秀团员申报表》,由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进行评选。
优秀团干部申报方式:欲申报的团干部提交《优秀团干部申报表》,由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进行评选。
优秀团支部申报方式:欲申报的团支部提交《优秀团支部申报表》,由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进行评选。
(2)差额评选:
预申报差额评选项目的个人或团队提交相应申报表。
3. 材料提交方式
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bitautomation2016@163.com(材料及邮件标题:【优秀团员/团支部/团干部申请表】姓名-年级-本/硕/博)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 加强组织领导。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,组织专人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,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。
2. 规范工作流程。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将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评选,确定拟报送名单,征求所在基层党委意见后报送校团委。
3. 结合组织生活进行推优。yl34511线路中心团委将各团支部、团员结合组织生活、团日活动开展情况、日常团务完成情况、团课(青年大学习)学习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考评。
4. 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。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,坚持宁缺毋滥。
意见反馈联系人:高瑞欣 靳鹏飞
电话:68913798
地址:六号楼320学生工作办公室
附件1:评优项目说明
附件2:各项评优项目申报表
共青团yl34511线路中心委员会
2023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