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l34511线路中心关于评定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

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积极进取,培养“明德致远、宽厚基础、精深求是、包容创新”的领军人才,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教财〔2021〕310号)、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研函〔2021〕080号)要求,现就2018级、2019级、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评定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范围

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、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(非在职)研究生、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、国防科工及军队国防生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,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 基本申请条件

1、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 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
4、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,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单位评定要求。

(二) 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:

1、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、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;

2、 伪造材料、重复使用成果,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;

3、学位课程(指:公共基础课、核心课、专业选修课)考试不及格者;

4、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;

5、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
三、评审方式及时间安排

参评研究生申报阶段(10月4日—10月14日):符合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,可在10月4日9:00—10月14日12: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(online.bit.edu.cn),点击“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”(使用方法详见附件3),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4日12: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(仅保存无效);生成并打印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学院。

同时,申报者还需填写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奖学金成果申报表》(附件4),并提交所有上述材料中的相关支撑材料。所有奖学金均需在系统提交申请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,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。

电子版材料提交:

1. 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电子版无需签字)

2. 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奖学金成果申报表》

3.  相关支撑材料

电子版材料以《年级+硕/博+姓名+2022学业奖学金》压缩打包,并以《年级+硕/博+姓名+2022学业奖学金》命名邮件,发送至bitautopjpy@126.com。

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奖学金成果申报表》及相关支撑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12:00

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需导师签署推荐意见)的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12:00

纸质版材料提交:

学院6号楼320,具体如下:

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奖学金成果申报表》及相关支撑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12:00

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需导师签署推荐意见)的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12:00

评审阶段(10月17日~31日):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北理云《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》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北理云《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》。参评2022年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信息取自【个人数据】模块,鼠标移到相应项可以看到数据来源。申请者需要先在【个人数据】模块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和相关论文、获奖等成果后,再开始奖学金申报。在填写过程中,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、获奖等。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。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《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》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,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,将不受理其申请。

2、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“yl34511线路中心”为第一署名单位。导师为第一作者、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。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:上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,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(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,具有年、卷、期、页号的论文)、出版的论著、授权发明专利、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。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,一经查出,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。

3、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可在各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如申诉人对各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
4、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,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。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,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学年评审,如不参评,不占各等级名额,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,待下一学年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。

附件:

1、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研函〔2021〕080号)

2、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

3、北理云《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》使用方法

4、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奖学金成果申报表》



yl34511线路中心

2022年10月4日